国家发改委发文:全国造纸厂、纸箱厂电价降低10%!

发布日期:2018-11-08 浏览次数:0

 

 国家发改委5次发文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

  据了解,为了达到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%的目标,自今年3月份以来,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先后出台五个文件,分四批共十项降电价措施贯彻落实。

  3月28日

  国家发改委印发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主要措施包括: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、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。

  5月15日

  指出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,由17%调整到16%后,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降低、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等腾出的电价空间,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。

  7月5日

  要求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、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。

  7月19日

  决定将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%、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等电价空间,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。

  8月20日

  针对已部署降电价措施实施后,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降幅尚未达到10%的地区,再部署若干措施,加大政策力度。

  从各省份的具体完成情况来看,目前有25个省份已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%的目标。